盈江县人社局管理社区协管员因岗位出现空缺,经人社局党组会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协管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
招聘岗位:永胜社区协管员1名。
岗位职责:负责对本社区内各项社保、就业人员调查摸底、政策宣传、信息采集、统计上报;对各项社保征缴、待遇领取手续办理、参保信息变更登记;对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、及时上报待遇领取人员亡故信息;对辖区内出现社保欺诈行为协助调查和追回多领待遇;完成县人社局及平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盈江县户籍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2.服从安排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,工作认真负责,能吃苦耐劳,有奉献精神;
3.身心健康,无不良嗜好。
4.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,年龄要求:男性45周岁以下,女性40周岁以下,零就业家庭年龄可适当放宽5岁(放宽年龄人员,须提供放宽岁数同等年限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凭据)。
5.同等条件从事过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优先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按照个人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甄选、体检、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2023年2月3日上午8:30至11:30
2.报名地点: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7办公室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4.报名所需材料:应聘人员报名请携带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(二)资格审查、面试和体检
1.资格审查:报名人员提交材料后,由人社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,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。
2.面试: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于2月10日上午9:00在县人社局进行面试,所有面试人员结束,现场公布面试结果。
3.体检:通过面试的人员需按要求进行体检,体检参照普通入职人员标准执行,体检费自理,体检不合格人员按名次依次递补,合格后方可聘用。
四、合同签订和薪酬待遇
(一)合同签订
聘用人员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。
(二)薪酬待遇
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资待遇相同,转正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工资标准为1600元(含五险个人部分),工资随盈江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相应调整。
五、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:刀琳威
联系电话:8189922
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月29日
附件:社区协管员报名表